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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5-04-29 18:04:50

5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在京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一俊,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等出席签约仪式。

    中国互联网协会卢卫秘书长在讲话中强调,多年来,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行业组织,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己任,高度重视协会调解中心的工作。目前,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已初步建立起全国性的互联网纠纷调解体系。2013 年,调解中心受各地法院委托,办理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共2725件,涉及侵权作品共2714部、涉案侵权商标11件,累计成功调解案件1415件,调处成功率超过50%。

    卢卫秘书长指出,建立协作机制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新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行业协会有着天然优势。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社会的发展,互联网治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协会调解中心参与互联网领域相关案件的调解,既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尝试,也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新举措。同时,建立协作机制也是创新调解制度的积极探索。由行业协会建立调解中心,与人民检察院展开合作,接受人民检察院委托,开展相关调解工作,对于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节约诉讼成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根据协作机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将立足于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有效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双方将在四个方面开展协作: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及协调工作;专业案件或领域中有关技术专家的推荐和使用;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事项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课题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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